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修正「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
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3點及第4點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2742B
號。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國中小教
育組李行政組員,電話:(02)7736-7483。
四、檢附旨揭國教署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