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招募116年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 測驗閱卷工作,請貴校推派所屬國文教師參與儲備評閱委 員培 訓案報名資格更正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15年8月12日桃教中字第1150075148號函諒達。 二、有關報名資格(一)誤植,應為「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 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6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