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
證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踴躍薦派教師報名參加,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8
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573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
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
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
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培訓報名日期
為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參與培訓之學員
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
資訊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
內現職正式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二)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
表(實施計畫附件1)並至網頁(https://forms.gle
/GsXDXCcdbXvgmvYU7)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
後於115年9月2日(星期三)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
育科)承辦人,以利辦理審核及薦派,逾期者恕不受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