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依據: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 招生目的:為提供中小學教師、教育相關行政人員進修及專業發展的機會,並提升教
育行政管理與課程教學專業素養。
三、 招生人數:15 至30 名為原則(最低開班人數15 名及最高人數上限30 名)。
四、 招生對象:各級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及教育相關人員或有意修讀教育學程或
有考慮要進入本校就讀碩士者(學員須具備報考碩士班之資格)。
五、 課程規劃:課程總計6 學分,之後若進入本系就讀,可以做為自由選修6 學分之抵免
(每學分上課18 小時),課程內容包括:
(一) 教育議題專題研究(3 學分)
(二) 教育基礎理論研究(3 學分)